集團公司組織新《公司法》下董監高合規履職培訓
發布日期:2024-08-31
發布人:盛煒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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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公司法》正式實施的浪潮中,為深化集團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對新法精髓的理解與運用,進一步規范履職行為,推動新和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邁向高質量發展新臺階,集團公司于8月31日下午舉辦了“第28期法律講堂——新《公司法》實施下的董監高履職合規風險防范”專題培訓。本次培訓活動邀請了法院法官進行授課,為參會者帶來了一場法律與實務深度融合的知識盛宴。
本次培訓采取線下、線上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張永波老師主持,集團公司董事長胡柏藩老師、董事胡柏剡老師等所有董監高和各級子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近200人參加培訓。
兩位特邀講師,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分別講授《董監高履職的法律風險與防范》、《證券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態勢和實務問題——談信息披露合規要點》。他們巧妙地將新舊《公司法》的對比分析融入其中,通過法律條文的精準解讀與典型司法案例的生動剖析,深刻揭示了董監高在新法框架下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與風險點,詳細闡述了虛假陳述行為的法律構成要件,為參訓人員明確了行為邊界,對董監高的日常履職和公司經營管理中的風險防范具有很強的指導作用。
為確保培訓成果有效轉化,張永波老師代表集團公司提出了四項工作要求:一是要強化法律意識,夯實合規基礎;二是要提升履職能力,強化責任落實;三是要落實治理規則,提升治理水平;四是要加強風險管理,護航穩健發展。最后,號召全體參會人員將本次培訓所學轉化為實際行動,不斷提升法律素養與履職能力,攜手共筑公司穩健發展的堅實防線。